醉酒男子惹纠纷 民警细查抓逃犯

9月13日,湖北洪湖警方通报:8月26日,在洪湖城区某餐馆,一名醉酒男子与人发生纠纷,民警接报迅速赶到,核查身份竟是网上逃犯。

8月26日凌晨2时47分,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洪湖市城区某餐馆门前有一起纠纷。值班民警接报后,随即联系报警人,但对方拒不接听。随后民警杨凡与辅警驾驶警车前往事发地,然而,现场已无纠纷当事人。通过走访,得知之前确有人打架,不过涉事人已经离开。该所民辅警在涉事附近反复寻找仍未发现双方当事人,遂给“110”回警告知情况。民警联系“110”提供的另外一个报警电话,对方主动告知身份信息,称名叫杜某(男,35岁,洪湖市老湾回族乡人)系网上逃犯,在某餐馆门前被人殴打,要求公安机关抓人。民警回复杜某需告知其所在地点或者到派出所来反映情况,杜某则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先抓人,他才到所投案。随后,民警进一步核实杜某身份信息,确定杜某是网上逃犯。此时,1名城区的士司机到派出所报警,称刚才搭载了2名乘客,手里有刀,情绪激动且处于醉酒状态,疑似要去寻仇。副中队长曹丞获悉后,迅速带领民辅警前往事发地寻找2名醉男。

当民警经过洪湖市妇幼保健医院附近时,发现有2名男青年,外貌特征符合的士司机描述的一样,于是民警刚上前准备询问时,2名男子见警,便朝不同方向拔腿就跑,民警伺机将他们抓获。

经查,是2名凌晨在城区某餐馆前与人敬酒时,因出言不逊发生纠纷的醉男。民警很快对2人进行尿液检测,发现杜某尿液检测结果呈甲基苯丙胺阳性。杜某对涉嫌吸毒、贩毒违法犯罪之事供认不讳。无巧不成书,另1名男子王某(34岁,洪湖市滨湖办事处人)便是民警曹丞、杨凡处理一起殴打他人案的当事人。

目前,因殴打他人,致当事人为轻微伤的王某被洪湖警方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处罚。犯罪嫌疑人杜某因吸食毒品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社区戒毒三年,因杜某系网上逃犯,近日被该所移交吉林白城警方。

(记者:柳波 通讯员:余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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