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需要落实贫困救助与康复、产业发展、措施帮扶、兜底保障等多种扶持措施。为帮助广大贫困户,特别是文化程度比较低的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各项关乎切身利益的扶贫政策。省市相关部门将各项扶贫政策进行汇总,推出了“精准扶贫到户政策一览表”。其中,残疾群众能够持续稳定的走进全面小康生活,是精准扶贫攻坚战中的一件大事。贫困户家庭如有残疾人,就可以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对象是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无特殊说明指2017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享受对象是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无特殊说明指2017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特殊情形处理: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4.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以及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办理程序:
1.自愿申请。持相关材料由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残联提出申请。
2.逐级审核。乡(镇)、县级残联、县级民政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依次进行审核,审定合格后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两项补贴资金。
3.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复核制度。
办理时限为全年,办理业务单位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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