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属国企薪酬改革 企业负责人工资下降8.27%

昨日(10月1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荆州市对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进行了改革,此次纳入薪酬改革的企业共10家,改革后,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比上年度下降8.27%。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市通过对薪改企业调查摸底、测算研究,结合实际情况,今年9月中旬制定并通过了《荆州市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范了市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办法》规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因我市企业负责人薪酬基数较低,且根据中央、省推进改革的基本原则(即改革后负责人平均薪酬总体下降,薪酬下降人数达到参加改革总人数的半数以上) , 导致部分企业负责人薪酬有不同程度下降。改革后,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比上年度下降8.27%,下降人数占参加改革总人数的80%.

据悉,此次纳入薪酬改革的企业共计10家。《办法》适用的市属出资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中的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以及组织任命的企业班子成员。此次纳入改革的企业负责人约90人,其中主要负责人13人。

《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年内,各县(市、区)国有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也将分步推进实施,力争2017年年底前完成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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