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启动 居民都有哪些福利?

社保工作人员正在为居民办理医保报销事宜。(黄志刚摄)

20日,记者从荆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获悉,荆州已经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

同时,荆州将建立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经办流程、信息管理“九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努力实现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目标,推动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并轨制度落实后,原有的新农合药品目录将大幅扩容,医保定点机构增多,城乡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也将有所提高,民众受益颇多。

居民覆盖面更广

  管理二合一 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目前,我市基本医保制度主要分三种: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其中,城镇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由于管理部门不同,就医报销、目录等各不相同,享受待遇有较大差别。荆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后,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把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整体划入同级人社部门所属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此外,并轨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荆州市辖区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这些人员都可参加居住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我们还将全面推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采取以家庭为单位参保、个人参保以及单位组织参保相结合的方式,优化简化程序,方便居民参保,促进应保尽保。并依托城乡居民及城镇职工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参保信息,避免重复参保。”该负责人表示。

医保药品目录增加

  统筹缴费标准提高 门诊保障水平

记者了解到,新政执行后,我市还将在充分考虑城乡差距、地区差异的基础上,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项目、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合理确定门诊重症标准,提高门诊重症保障水平。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档,未成年人及学生70元,成年人210元,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120元,低保对象、重残人员不缴费;新农合的缴费标准则为农民个人缴费120元。并轨后,2017年,城乡居民统一缴费标准将调整为每人150元一年。

同时,还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及收费标准目录。届时,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将大幅度提高。

医保定点机构增多

  提供“一站式”服务 方便居民参保

为了更好的服务居民,方便居民就医,荆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政实施后,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机构全部纳入定点范围,届时医保定点机构将增多。统一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发生医疗费用及时结算管理办法,实现在本市范围内就医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并且,还将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统一全市信息化管理软件,逐步建立统一的医保信息管理系统,形成覆盖市、县、乡、村的信息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服务。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大病保险信息系统、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及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为参保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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