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通报7起“庸懒症”案例 35名党员干部被问责

近日,公安县纪委通报7起“庸懒症”典型案例,35名党员干部分别受到问责处理,其中给予行政警告8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14人。

一、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10月9日和10日,巡察组两次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检查,发现窗口工作人员存在违反办证大厅管理制度情况。县政务服务中心举一反三,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核实,县文体新广局郭宴,县公安局彭红兵、邓兰霞、魏源、周海英,县住建局王友刚、江艾华等7人上下班未打卡;县环保局杜尚军,县公安局吴欣,县住建局陈磊、陈莉、梅思琦,县交通局任军、汤军等7人迟到早退,其中杜尚军早退3小时30分钟;县农机局郑汉,县住建局胡江江等2人工作时间在服务窗口吃早餐;县民政局王蓉,县卫计局王采霞、邹梅君等3人窗口空岗。

经研究决定:

对无视上下班纪律、不按规定打卡的郭宴、彭红兵、邓兰霞、魏源、周海英、王友刚、江艾华等7人给予诫勉谈话;

对迟到早退的吴欣、陈莉、陈磊、任军、汤军、梅思琦等6人通报批评;对上班时间脱岗,没有告知他人或出示提醒牌的王蓉、王采霞、邹梅君等3人通报批评;

责令县环保局对早退3小时30分钟,未向办证大厅分管领导请假,导致长时间服务窗口脱岗的杜尚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责令县住建局对工作时间在服务窗口吃早餐、影响窗口形象的胡江江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责令县农机局对工作时间在服务窗口吃早餐,影响窗口形象的“三支一扶”人员郑汉给予组织处理;

责令县政务服务中心强化整改,严格管理,对负责办证大厅管理的副主任邹先功给予诫勉谈话。

二、县房产局机关管理松散及“庸懒症”的问题。

9月29日,巡察组到县房产局检查时,该局无法提供当日考勤数据,对机关干部工作时间内的去向不明。检查还发现,该局“三项专项整治”方案中把“庸懒症”写成“慵懒症”。经核实,县房产局机关日常管理松散,考勤无记载。问题发生后,县房产局党组重视不够,未及时整改。该局办公室主任在发现“三项专项整治”文件错误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直至10月13日,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时,该局才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全面落实上班签到考勤管理,将原下发的“三项专项整治”文件收回更正。

经研究决定:

责令该局强化整改,严格机关管理;

对办公室主任黄文华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分管机关的副局长云蓉和负责“三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副局长王玉军给予诫勉谈话。

三、县农业局机关管理松散的问题。

9月29日,巡察组到县农业局检查时,该局未能提供当日考勤数据,对机关干部工作时间内的去向不明。在巡察组要求该局人事科提供干部花名册时,未能及时提供。检查还发现,该局有7人未在岗。经核实,该局机关管理松散,虽然设有考勤“打卡机”,但办公室、人事科无人能够使用,导致成为“摆设”。该局人事科科长陈清在巡察组亮明身份后,接待时仍不积极主动,对本职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未在岗的7人中有2人病休,但只是口头向分管机关的领导请假,没有书面请假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问题发生后,直至10月13日,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时,该局仍没有整改到位。

经研究决定:

责令该局强化整改,严格机关管理;

对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张祖刚给予诫勉谈话;

对办公室主任钟琼通报批评;

按照《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对人事科科长陈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四、县民政局机关管理松散的问题。

9月29日,巡察组到县民政局检查时,该局无法提供当日考勤数据;6人迟到或未到岗;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对机关干部工作时间内的去向不明。经核实,该局机关管理松散,虽然设置了“打卡机”,但损坏后未及时更换,也未实行签到考勤。问题发生后,直至10月13日,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时,该局仍没有整改到位。

经研究决定:

责令该局强化整改,严格机关管理;

对分管机关的副局长杨越给予诫勉谈话。

五、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医保窗口脱岗的问题。

10月10日,巡察组接到群众举报, 当日9时40分至10时30分,县医保局医保窗口无人在岗。经核实,该窗口工作人员万玲当时到机关相关股室办理医保业务。万玲没有向分管领导汇报去向,也未向其它窗口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请求其临时帮忙接待,或出示去向告知牌,导致窗口脱岗50分钟,群众办事找不到人。

经研究决定:

责令该局迅速整改,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

对万玲通报批评;对分管窗口业务工作的副局长朱苓给予提醒谈话。

六、县发改局相关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9月29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巡察组到县发改局检查时发现,该局收费科肖忠莲、李萍,价格科梅运芳等3人上班期间在同一办公室吃水果;成本调查队张旭上班期间网上看电影。问题发生后,该局对肖忠莲、李萍、梅运芳、张旭等4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经研究决定:

鉴于县发改局党组反应迅速,态度坚决,整改到位,同意该局对相关人员的处理,不再追究分管负责人责任。

七、县公安局相关人员接访迟到和工作失误的问题

9月28日,巡察组组织相关单位集中接访,县公安局埠河派出所民警严江华接访迟到;县公安局信访科科长龚益民负责接访录音录像,因事先预计不足、准备不充分,导致接访过程中录音录像不完整。问题发生后,该局党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严江华、龚益民等2人在全系统进行了严肃通报批评。

经研究决定:责令该局纪委对严江华、龚益民等2人给予诫勉谈话。

据悉,为打好打赢“三项整治”战役,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前期开展作风巡察170余次,对6起“人情风”案例、13起“庸懒症”典型案件、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全部进行了集中通报。

“庸懒症”整治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下一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三督三察”活动,即:督任务、看对接、排除不准不实“梗阻”,督进度、看统筹、排除不急不衔“梗阻”,督成效、看获得、排除不公不平“梗阻”;察认识、看自觉、排除思想“梗阻”,察责任、看划分、排除模糊“梗阻”,察作风、看严实、排除“四风”“梗阻”,达到汇聚人心、树立正气、根治歪风,形成比学赶超和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

“我们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始终高悬监督执纪利剑,以主动谋划的冲劲、一抓到底的恒劲、动真碰硬的狠劲,对‘庸懒症’治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真正起到查处一案、处理一人、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应。”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廖英表示。

(作者:通讯员 陈白云 特约记者 薛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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