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不是“唐僧肉”!伸手必被捉!

昨日(12月8日),审计署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审计发现,一些地区和个别部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不到位,有的工作环节不够扎实。7个省份11个县的22个扶贫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涉及资金3783.23万元。

22个扶贫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

  • 因缺乏明确运作思路,贵州省册亨县电商产业园项目9个乡镇级和105个村级体验店2016年底建成后一直闲置,涉及扶贫资金1372.8万元。

  • 黑龙江省桦南县4栋肉牛标准化育肥场2016年9月建成后闲置至今,涉及资金354.94万元。

  • 由于监管不到位、未配套水电附属设施等原因,黑龙江省汤原县3个村的94栋食用菌大棚建成后闲置,涉及扶贫资金417.31万元。

  • 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2014年云南省贡山县2个旅游服务中心建成后未发挥效益,涉及扶贫资金222.83万元。

  • 云南省福贡县2016年建设的蛋鸡养殖暨有机化肥厂产业扶贫项目尚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涉及扶贫资金400万元。

195个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

审计发现,5个省份6个县的195个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

四川省昭觉县的19个无资质个人或单位借用其他企业资质承揽121个扶贫项目,涉及金额1亿多元。

黑龙江省汤原县、重庆市武隆区、四川省昭觉县、甘洛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县、海南省五指山市6个县的74个扶贫项目存在招投标不规范或违规转包问题,涉及资金4789.43万元。

扶贫拆迁户被收取数万元“选楼费”

今年10月,湖南新田县枧头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房屋,由开发商组织搬迁户进行摇号分配,摇号分房的过程中,有5套楼层被预留没有参与摇号。易地扶贫搬迁户刘爱芳,交了1.5万元的选楼费,邻村蒋金彪交了2万元选楼费,才选到了没有参加摇号的楼层。

“选楼费”已被悉数退回 当事人被党内严重警告

调查组调查后发现,枧头镇社区支部委员谢剑,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取易地扶贫搬迁户6.1万元优选楼层费。

11月24日,湖南永州当地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谢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他收取易地扶贫搬迁户的6.1万元优选楼层费,已全部返还给群众。

1—11月,湖南永州纪检监察部门,共排查和受理腐败问题线索7773个,其中包括部分扶贫领域的问题。共收缴违纪资金3301.17万元,应当退还群众的651.32万元已全部退还, 包括在扶贫项目资金中“套”取资金,在为民办事中讨“要”款项,退耕还林补助、两项制度资金、受灾补助费等。

扶贫资金不是“唐僧肉” 我国将开展专项治理

昨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把2018年确立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将从201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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