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两天(12月16日~17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曝光栏目更新10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涉及荆门、潜江两地。
荆门
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
2016年2月,京山县三王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经武,村党支部委员、财经委员谢志峰,将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未入村集体账,坐收坐支,刘经武、谢志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2017年初,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长滩办事处龙潭队党支部书记张付华,截留村集体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2015年5月、2016年3月和5月,钟祥市工商局胡集工商所副所长曾斌、陈冬青,在对企业存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时,执法不规范、不严格,曾斌、陈冬青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
2016年12月10日,京山县钱场镇洪庙村党支部书记王北平、财经委员王耀忠,在村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建设中工作失职,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王北平、王耀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2012年至2015年,京山县石龙镇财政所副所长朱应龙、石龙镇财政所会计肖杰,利用职务便利,在基层工程建设中优亲厚友,为同一项目连续4年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朱应龙、肖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潜江
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
2016年6月,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田岭村党支部副书记关洪权、丁湖村村委会主任关洪立、丁湖小学校长肖恒洪,利用职务便利,为各自亲属申领教育扶贫资助资金,关洪权、关洪立、肖恒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2016年6月,潜江市渔洋镇新南村副主任袁友军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儿子申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2015年至2017年,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青年村村委会副主任田菊芝、丁湖村村委会副主任丁克国、群爱村村委会副主任徐新庭,履职不力,导致本村出现违规享受扶贫资金问题,田菊芝、丁克国、徐新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2015年至2017年,潜江市杨市办事处左场村党支部书记左义国履职不力,导致出现7户贫困户资格违规评定、1户低保户死亡后继续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潜江市龙湾镇郑家湖村党支部书记郑继美,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郑青龙,以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工程款,郑继美、郑青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予以收缴。
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国家已经出击!
中央纪委明年开始,开展为期3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中央纪委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此次治理重点既有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有相关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如,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地方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等等。
湖北已于11月展开专项整治
11月8日,湖北省召开全省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战役视频会,进行战前动员和安排部署。
湖北从11月起到明年6月,用8个月左右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战役。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已正式开通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963888,方便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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