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中的荆州:建设大城市 打造软实力 实现新跨越

云上荆州报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2017年,荆州市坚持以城市创建为统领,不断提高城市软实力,城市治理实现新跨越。《荆州新闻联播》年度特别报道——《奋进中的荆州“五大路径”促发展》,今天来看城市创建给荆州带来的变化。

现在,经过荆州古城东门十字路口的不少市民在过马路时很注意看信号灯,红灯亮时,都自觉地在斑马线上等候;在绿灯亮时,才有序过马路。之所以有这种变化,正得益于交管部门在东门路口安装了“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人脸抓拍识别系统”,发现有人闯红灯,系统抓拍后会自动将违法人的相貌特征上传,并经公安系统人像采集比对辨别身份,经人工核实或智能判断无误后,即可找到此人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

这只是荆州文明城市治理的一个缩影。2018年1月1日,《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管理工作已全面进入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该《条例》是我市首部综合性、系统性、内容全面的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针对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我市文明创建的重点、难点,提炼出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荆州市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要举措。2017年5月1日,荆州首部实体性法规《荆州古城保护条例》施行,把古城保护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划从事建设、管理、保护和利用活动,不得损毁、破坏城墙本体,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保护标志。在《荆州古城保护条例》的指引下,荆州市启动《湖北荆州古城修复与保护》项目,荆州城墙、开元观、博物馆、熊家冢二期、古城交通等全方位的修复与保护相继实施。2017年,荆州古城护城河水专项治理行动开始,这也是25年来荆州首次对护城河进行全段11公里的大范围疏浚清淤。

目前,市政府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向省政府起草一份关于加大荆州古城保护力度的报告,报告的核心就是通过荆州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大古城的功能疏减,以带动人口疏散。

如果说,通过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实施,是提升城市的软实力,而通过开展各项创建,则是倒逼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升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创建工作。2017年7月27日,在全国卫生城镇和健康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荆州获授“国家卫生城市”牌匾; 9月19日,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荆州市首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长安杯”,政法综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创卫成功综治夺杯荆州城市治理实现新跨越。

城市创建步伐加速,市民素养引导提升。除了《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制定施行外,市委办、市政府办还印发《荆州市创建“中华诗词之市”“中国楹联文化城市”“中国书法城”实施方案》,力争2018年通过“中国楹联文化城市”检查验收,2019年通过“中华诗词之市”“中国书法城”检查验收,以提升市民的文化素质。

近期,省委、省政府提名荆州市作为下一轮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城市。荆州将乘此东风,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力争用3年时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记者 李绪华 编辑 朱清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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