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486件次,谈话函询403件次,立案2307件,处分2158人(其中党纪处分1809人)。处分县处级干部46人,乡科级干部308人,一般干部527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277人。
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1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4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47%;第二种形态1854人次,占45%;第三种形态254人次,占6%;第四种形态72人次,占2%。
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486件次,谈话函询403件次,立案2307件,处分2158人(其中党纪处分1809人)。处分县处级干部46人,乡科级干部308人,一般干部527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277人。
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1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4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47%;第二种形态1854人次,占45%;第三种形态254人次,占6%;第四种形态72人次,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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