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刘家场四中学生打死人调查出结果,五十个学生参与打人,其中一个是洈水镇镇长儿子,政府和学校要求私了,一家出两千万”的信息在朋友圈被传开,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此消息为谣言!
松滋公安机关声明,近期甚至近几年内松滋境内并无“政府和学校要求私了,一家出两千万,”的校园暴力死亡事件。而且,刘家场镇也没有四中。
这条新闻被警方证实为谣言,民警通过调查走访锁定这名身在外地打工的松滋籍网民杜某就是谣言的始作俑者。1月29日,杜某自行返荆投案自首。
事后造谣者发表了致歉申明:
在这封致歉短信中,当事人承认了造谣的事实并详细交代了谣言炮制过程。
原来当事人是在其它微信群中看到一条关于“四川省太伏镇太伏中学学生坠楼身亡”的信息(事后证实这条消息也完全是故意捏造的谣言),出于好玩和恶搞,就把原信息中的地名改成了“洈水水镇”和“刘家场四中”自己家乡的地名,为了进一步吸引眼球,又将原谣言中的“一家出二十万”、“不要那100万”等说法翻了一百倍,变成了“一家出两千万”、“不要那一个亿”等更加劲爆的数据,然后将修改后的帖文在微信群中发布。
当事人在谈及自己的最初动机时称:“我的本意是想告诉微信群里的人,这种以讹传讹的信息想怎么编就可以怎么编,不足为信。结果没想到被其他人误会,信以为真,转发扩散出去,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好奇害死猫,网络时代人人拥有自由发言权,但是在我们享有自由发言权的同时,也应该擦亮眼睛,分清辨认真假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目前该造谣者已被松滋警方处以7天拘留。同时,松滋警方已经通知一批传谣者回荆接受相应处罚。
警方提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如果这种违法行为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可能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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