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一食品公司信息被网商冒用,该网商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近日,孟家溪镇工商所接到辖区内某食品有限公司举报称,在网络购物平台某宝网上有一个荆州特产店在产品详情宣传中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公司厂名厂址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前往该特产店的经营场所进行了仔细检查,现场发现部分产品包装与该店厂名厂址不符,经举报人辨认,该特产店销售的产品不是其公司生产的。

该特产店老板毛某当即承认产品均由自己包装,并不是从孟家溪某食品公司购入,因为该食品公司的产品在网络销售比较有人气,更容易销售,所以擅自使用了其名称,他们之间并无合作关系。随后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下架相关产品网络宣传。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表示,该特产店的宣传方式是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孟家溪镇工商所将依据该法的规定,对该店给予行政处罚。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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