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工会网发布《湖北省201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推荐对象公示名单》。
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2018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并分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现将湖北省推荐的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3月13日至3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向湖北省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提供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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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3个单位拟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31人拟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0个集体拟获“全国工人先锋号”。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和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光荣称号,是中国工人阶级最高奖项之一。
根据《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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