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首次!宪法宣誓,首倡者是湖北这位全国人大代表!

3月17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全体会议后,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誓仪式。这是我国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宪法宣誓活动。

早在2005年,十届三次全国人大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就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制定宣誓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建议。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以立法的方式确立了宪法宣誓制度。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行至今,仅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举行了12次45人次的宪法宣誓仪式。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其中第四十条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作为宪法宣誓制度的首倡者,今天周洪宇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场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他认为,把宣誓制度写入了宪法,并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宪法宣誓,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它是一个重大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一个国家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非常重要,尤其是政治制度。宣誓制度是我们国家整个政治制度里面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那么这个制度在2015年建立以后它如何进一步的发展、完善,尤其是在法律里面具有什么样的位置?这一次在宪法这个国之大法、根本大法里面把它写进去,就使这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具有了最高的法律意义,意义是不可估量的。”

相关阅读:

2015年,《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了周洪宇最早提出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建议(点击看详细报道)。

延伸阅读:

第一次当代表,面对国徽默默宣誓

2003年3月,周洪宇第一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面对庄严的国徽,周洪宇在心里默默宣誓,一定要尽一个人大代表的责任,履行好代表职责,行使好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利。

就在当年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第一次当全国人大代表的周洪宇就一口气提出了20多件议案和建议。

与建立宣誓制度有关的建议有5件:

《关于实行司法人员入职宣誓仪式的建议》

《关于实行检察官入职宣誓仪式的建议》

《关于实行法官入职宣誓仪式及修改<法官法>的建议》

《关于实行律师入职宣誓仪式的建议》

《关于实行教师入职宣誓仪式的建议》

周洪宇说,这些建议主要针对司法工作者和特殊职业工作者,目的在于规范司法工作者的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更好地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

2005年提出建立国家宣誓制度的建议

2005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周洪宇更进一步提出了建立国家宣誓制度,制定“宣誓法”的建议,将其范围扩大为所有国家公职人员。

为何要扩大范围?周洪宇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因为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也应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国家公职人员在开始行使权力时,应该对授予其行使权力的人民表态,这种表态就是宣誓。宣誓不仅是一种就职仪式,而且应当是国家公职人员任职的一项法律程序。建立国家宣誓制度,有利于强化宣誓人的法律意识和权利属于人民的主体意识,也有利于促进宣誓人遵守宪法和法律。在人民注目之下,举行庄严的就职宣誓,可以对宣誓者产生积极的心理暗示。宣誓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借助他人暗示、自我暗示和社会监督,把外在的法律规范、职业要求内化为个体的需要。建立国家宣誓制度有利于昭示人民监督国家公职人员,也有利于公职人员启动内心的道德资源,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国家和人民利益。

除了国家公职人员,周洪宇认为还有一类人也应该有宣誓程序,那就是新当选的人大代表。他称,这样做可以体会到一种神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许“失语”代表、“雷语”代表会少一些。

2014年,议案被采纳了!

2014年10月28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发布。当看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段文字时,周洪宇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他做了这样一个动作:用钢笔在报纸的这段内容处圈了个圈。

他的议案被采纳了!

面对他人疑虑,并不灰心

时间回到2005年。周洪宇提出这一建议时,尽管响应者众,叫好声大,但社会上有些舆论并不支持,有的代表也不理解,不愿签名联署,觉得这种举行宣誓仪式的建议,搞形式主义的一套,有照抄照搬西方国家做法之嫌,不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

面对某些同志的疑虑,周洪宇没有灰心,他坚持认为建立国家宣誓制度,举行国家公职人员宣誓仪式,是彰显宪法权威,贯彻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政治文明进步的表现,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切实需要。

为打消人们的顾虑,也把问题说得更清楚,周洪宇曾专门与法学专家、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陶双文教授一起研究,对建议内容逐条进行修改完善,陶双文教授从专业角度提供了许多宝贵意见,给予了积极协助。

宪法宣誓制度入宪是

对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系的周洪宇,有多年从事教育的经历。他称自己是个法律知识方面的“门外汉”,但他深知法律对于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所谓“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以后,周洪宇觉得自己有责任掌握法律知识,有义务对于法治建设和法律法规完善进行建言,遂结合工作与履职需要对法律知识进行“恶补”,并经常向法律界的专家学者进行讨教。

2016年3月全国人大会上周洪宇提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宪法宣誓仪式有关内容的建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通过庄严的仪式重新整理日常经验,使得自己的心灵得到提升和净化。宪法宣誓是就职仪式的一部分,宪法宣誓成功与否的关键,就在于能否赋予宣誓厚重而神圣的仪式内涵。要明确和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法律责任。

如今宪法宣誓制度入宪是对这一制度的加强和提升,教育和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部分内容引自《人民日报》2015年报道《让宪法法律享有最高权威》以及《检察日报》2015年7月13日周洪宇的文章《十年前曾呼吁建立宣誓制度》。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