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荆州民生改善显著 人民幸福感显著提升

随着湖北省荆州市“五年大跨越”实施见效,荆州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经济实现较快发展,民生改善成就可喜,人民幸福感得到显著提升。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荆州的经济发展使荆州市民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分享了发展的成果。2017年,荆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61元,比上年增长8.42%。

2017年,荆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973元,比上年增长8.34%,比2012年的19154元增长56.48%,年均增长9.37%;收入绝对额在全省市州中由2012年的第十位上升到2017年的第七位。2017年荆州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15962元,比上年增长8.53%,比2012年的9915元增长60.99%,年均增长9.99%,收入绝对额位次为全省第七位,高于全省全国收入平均水平。

2017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的14959元增长100.37%;2017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的7346元增长117.29%,均提前实现翻番目标。

城乡收入差距缩小

2012-2017年,荆州积极推进、完善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增资政策、保障政策,在居民收入水平迈上新台阶的同时,居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收入结构更趋合理。

2017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净收入达2299元,比2012年的1452元增加847元,增长58.33%,年均增长9.63%。财产净收入占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7.5%上升到2017年的7.7%。

荆州着力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逐年缩小。2012-2017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比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快0.62个百分点;2017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2年的1.93∶1缩小到了2017年的1.88∶1,反映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成果。

居民消费质量优化

2017年,荆州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18800元和10445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53.85%和77.94%,年均增速分别达到9.00%和12.22%,保持较快增长势头,城乡居民消费和收入实现同步增长,生活消费质量得到进一步优化。

恩格尔系数逐年下降。2017年城镇居民食品烟酒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32.94%,比2012年的41.42%下降8.48个百分点;2017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0.27%,比2012年的34.02%下降3.75个百分点,恩格尔系数由50%-40%小康向40%-30%相对富裕转换,并接近30%-20%富足标准。

居民用于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的支出增加。居民更加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精神满足、身体健康,2017年人均教育、文化娱乐和医疗保健支出分别为1219元、527元和1256元,分别占消费支出14201元的8.6%、3.7%和8.8%。

居民生活更加讲究方便、快捷、时尚,追求品质生活。智能手机进一步普及,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手机拥有量达245部,比2012年的195部增加50部,其中164部接入互联网。网购由时尚走向普及,2017年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达252元,比上年126元增长99.3%。百户城镇居民家庭2017年拥有计算机70台,其中接入互联网67台,近七成的家庭开通了宽带网络。百户城镇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由2012年的8辆增加到2017年的30辆,百户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由2012年的4辆增加到2017年的13辆,居民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清洁能源使用率进一步提高。99%的城镇居民家庭炊用能源的使用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为主,生活用煤、柴加速退出城乡居民家庭炊用能源消费。

就业创业环境趋好

2017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经营净收入达5400元,比2012年的3390元增加2010元,增长59.3%,年均增长9.8%,高出同期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收入的比重由2012年的17.7%上升到2017年的18%,上升0.3个百分点。

2017年农村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中务工和转移净收入达7660元,占收入比重达48%,比2012年提高4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比下降3.5个百分点。截至2017年11月底,荆州市外出农民工人数达到105.3万人,外出务工人员人均月工资达到4290元。农村居民收入主要来源从以农村传统的家庭经营收入为主逐渐转变为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经营和转移性收入齐头并进,其中农村居民转移收入的增长也反映出了全市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低收入群体保障夯实

根据居民收支调查样本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收入五等分计算,2017年荆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户9911元,中低收入户17017元,中等收入户23434元,中高收入户33032元,高收入户54029元;各组收入比为1∶1.72∶2.36∶3.33∶5.45。2013年荆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户5321元,中低收入户9885元,中等收入户13589元,中高收入户18810元,高收入户33544元;各组收入比为1∶1.86∶2.55∶3.54∶6.30。

2017年与2013年比,低收入户收入年均增长13.2%,比全市居民年均增长9.3%高4.1个百分点,高低收入比缩小0.85个百分点。低收入户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得益于政府对低收入群体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的帮扶和转移支付逐年增加,并通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确保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价格走势总体平稳

2012年以来,荆州市物价总水平在良性轨道上运行,实现了物价低通胀的良好发展格局。2017年居民消费价格预计上涨1.9%,价格总水平年均上涨2.1%,价格总水平五年累计上涨10.8%,呈现出平稳态势。期间各年份均完成了市政府制定的价格调控目标,为宏观经济“稳增长与调结构”提供了较为宽松的市场环境。

(作者:贺怡 国家统计局荆州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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