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3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吴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二审刑事裁定书,其中,吴某非法收受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当代集团)贿赂约176万元。
该案一审已由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宣判,原审判决认定,吴某非法受贿共计573万元,其中曾以“装修费”为由掩盖,非法收取当代集团贿赂约176万元。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辖有三家上市公司,包括人福医药、当代明诚、三特索道,以及一家证券公司,当代集团实控人为艾路明,是集团创始人。
刑事判决书显示,2005年7月,当代集团的子公司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前身)按证监会要求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急需大量资金。
为解决资金困难,当代集团公司董事长艾路明请托被告人吴某帮忙协调解决,并将相关请示文件呈送给武汉市政府领导,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吴某同意相关请示文件予以转呈,后吴某还接受艾路明的请托,要求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某予以支持。
最终,在武汉市政府的支持下,以及吴某和武汉市有关部门的协调,武汉开投公司给人福公司借款3000万元,人福公司后于2006年偿还了借款本息。
值得一提的是,2012年9月吴某对艾路明提出,由其安排对自己的别墅进行装修,考虑到某曾对其公司给予的帮助并为继续得到关照,艾路明当即表示同意。后艾路明便以“装修费”的名义,掩盖当代集团支付的高达196万元的贿赂费用,吴某同意于同年12月向艾转款仅20万元。
2014年初,吴某得知罗某刚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后,担心自己的问题暴露,遂后以现金与补签虚假装修合同的方式,获得装修费用的发票。
综上,吴某该“金色港湾”小区别墅装修费共计196万元,均由艾路明以转账和安排当代集团下属子公司方式支付,吴某在得知罗某刚被查前,仅实际支付20万元。
经查,吴某非法收受湖北中正信置业等公司贿赂共计573万元,此外,吴某还有共计575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条例,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不能说明来源的575万元巨额财产则上缴国库。
宣判后人吴某表示不服,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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