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环境保护税首个征期于今日正式启动,在沙北新区的荆州市办税服务厅,开出了全市第一张环保税票。同时,为确保首个征期平稳顺利,荆州地税落实多项举措,让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成功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今天早上7点40分,在荆州市办税服务厅八号窗口,来办理环境保护税申报缴税业务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从窗口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荆州市地税部门开具的第一张环境保护税完税证明。票号为005442246,缴纳金额为22443.75元。
而在纳税服务厅的10号窗口,来自荆州市亿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科长李小华也正在办理环境保护税申报缴税业务。他们企业需要缴纳的项目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共缴纳了82万元。
据介绍,环保税与排污费有很大区别,过去排污费是环保局核定缴费,现在是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对申报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这对纳税申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地税部门对申报异常的纳税人,会传递至环保部门提请复核,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数据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
为了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真正实现绿色发展,近年来亿钧玻璃先后投入资金1.8亿元,兴建余热发电、脱硫除尘、烟气脱硝系统各3套,全面覆盖公司现有3条生产线。去年再次投入资金8000万元,用于余热发电及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备用系统的建设,各项技术指标优于国家原标准的2倍,优于国家新标准的1倍。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企业所需要缴纳的费用自然就降低了。
据了解,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对象和征收标准都有严格规定,分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大类。其中,符合经过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等情形的不征收环境保护税。
荆州地税部门通过组织培训全市地税系统业务人员,培训办税服务厅人员、12366热线坐席人员、城区各税源管理单位,累计培训系统内人员350余人,培养了一批环保税业务骨干,确保环保税法落实落地。
荆州地税部门还通过开办纳税人学堂,集中宣传环保税法知识,并对已识别环保税纳税大户,如能特科技、湖北旺能、沙隆达等企业,开展了一对一的个性化辅导,累计辅导纳税人1200余户,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协调发展。
(记者:董浩 卢艳 编辑:朱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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