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
金融法院属于专门法院的一类,审理的是与金融相关的案件。其实,近年来设立的新型法院和法庭,这不是第一个。之前,在中央大力推动改革的背景下,已经设立了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另外,最高法也设立了巡回法庭。
△上海汇集了众多金融机构(资料图)
设立上海金融法院
3月2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这也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转变而来。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多份文件中,就包括有《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
方案强调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目的是完善金融审判体系,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要围绕金融工作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
从方案中可以看出,金融法院将对金融案件进行集中管辖,而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则与上海在国内金融领域的地位有关。在上海的城市定位中,金融中心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上海也汇集了众多金融机构,因此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事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017年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
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2017年8月18日,中国乃至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正式落户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涉互联网一审案件。根据该法院网站发布的公开信息,法院受理范围:
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
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
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
互联网域名纠纷;
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
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从管辖来看,互联网法院属于基层法院。
在审理方面,互联网法院直接通过在线进行审理。也就是说,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案件与网络有关,官司也是网上打。在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也不让人感到意外,这与当地的电商发展比较发达有关。设立互联网法院本身就是适应我国网络快速发展、虚拟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事实。
2014年在北上广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
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是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个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2014年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14年12月28日揭牌成立,自2015年1月1日起履行法定职责。从北京的情况来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属于中级法院的层级。
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目的本身也就是为了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让知识产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六地设立最高法巡回法庭
当下,地方一级法院的管辖范围和同级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基本重叠,这对于跨区域案件特别是行政案件的审理会构成一定障碍。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拟在深圳、沈阳两地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2015年1月28日,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挂牌成立。三天后的31日,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挂牌。2016年年底,在南京设立的第三巡回法庭、在郑州设立的第四巡回法庭、在重庆设立的第五巡回法庭、在西安设立的第六巡回法庭挂牌成立。
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不仅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最高法院办案压力,同时也有利于避免案件审理中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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