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超标后果很严重!湖北两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平时出差、培训,选哪家酒店?

坐飞机还是高铁,伙食费标准多少?

不少公务员出差前都会犯嘀咕,

担心超标不能报销。

这不,

湖北就有两名公职人员

因为这件事被处分了↓↓

4月15日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赴外地培训,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两名科技局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陈从林,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3月任武汉江汉区科技局主任科员,2012年8月至今任江汉区科技局综合科科长。

郑恋,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2月任武汉江汉区科技局科员,2014年10月至今任江汉区科技局科技管理服务科副主任科员。

2014年9月3日至5日,陈从林与郑恋赴成都参加培训,回单位后,二人共同报销了赴成都培训期间的差旅费7162元,其中超标准报销交通费、餐饮费1446元,违规报销纪念品费用200元。

办案人员介绍,陈从林、郑恋身为中共党员,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其行为已违反党纪。上述款项已全部清退上缴。两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2003年12月31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者说

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实质是违反廉洁纪律、骗取公共财产。差旅费报销项目中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费用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所有票据都必须真实、合法。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报销差旅费时要据实按标准报销,不钻空子,不占便宜,否则就会触犯纪律“红线”,受到责任追究。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廉政建设,严格差旅费管理,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对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分管领导、财务人员要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超标准、超范围的出差费用,一定要讲原则、守制度,坚决不予报销。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一旦发现、坚决查处。

那么,公务出差住宿按什么标准?

出差违规行为有哪些情形?

来看看省纪委给出的“标准答案”

公务出差住宿按什么标准?

《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有关通知规定: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住宿。

省内出差的,省部级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800元,厅局级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480元,其他人员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为每人每天320元(武汉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50元)。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省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上限按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执行。

公务出差违规行为有哪些情形?

主要有五种情形:

1、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2、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3、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4、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5、转嫁差旅费的。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如何处理?

《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规行为责令整改,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