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三部门联手监管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

记者今日(4月24日)从荆州市房产部门获悉,人民银行荆州市中支、荆州银监分局、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将联合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要求,各银行机构要落实好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好房地产信贷监测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部门间协作,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统计制度,加强对项目立项、审批、开工、资本金到位、信贷资金流向等情况的监测;规范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

按照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监管账户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前,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相关开户资料,选定1家商业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领取网签密钥,并在每月10 日前向辖区房管部门报送预售资金入账情况。如设定土地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银行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应函告辖区房管部门。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售房或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需经由买卖双方银行账户完成,办理该业务的商业银行需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对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合5万元)的现金缴存报告大额交易;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售房、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有承担识别可疑交易的义务和责任。

鉴于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尚未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直联,如发现可疑交易行为,应向所在地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在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义务中获得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身份信息,应当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另外,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银行机构应高度重视房产购销环节反洗钱工作,规范购房融资,人民银行荆州市中支将会同荆州市房产管理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荆州银监分局将加大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个人综合性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业务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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