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一男子网络传谣,行政拘留五日

近日,江陵县马家寨乡资圣村养殖户饲养的肉牛发生病死情况,县政府果断采取防治措施,扑杀病牛和同群牛,封锁相关区域,设立临时消毒点,禁止家畜进出,并对过往车辆进行消毒处理。

5月9日凌晨,熊河镇荆干村一年轻人章某乘坐熊河镇国强村村民赵某驾驶的重型平板货车从马家寨乡返回熊河镇,途经马家寨乡沿江大道临时消毒点时,章某用手机拍摄了一段长10秒的现场视频,在视频中散布谣言、虚构事实,并将该段视频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了传播,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章某已被江陵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呼吁: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的底线,对故意编造、传播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广大网民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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