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养换来严重警告!石首市纪委监委重拳惩治“车轮腐败”

“将自己的私车‘租给’单位使用,并采取包干制报销租车费用,四年共违规报销包干经费外租车费1.2万余元,查实后,冯家潭第二泵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易必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期,石首市纪委监委查处一起私车公养典型案例。

为狠刹“车轮上的歪风”,石首纪委监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决定自5月份开始,集中利用一个半月时间,针对“私油公供”“私车公修”“私车公洗”“私费公报”等方面的“私车公养”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采取先自查后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先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报送相关资料,并在全市公布“私车公养”问题线索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后期,石首纪委监委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财务凭证、调取加油卡使用信息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该市还要求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逐一签字背书,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两个责任”。

“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市纪委监委将严肃查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该市已有15个行政事业单位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已发现“私车公养”相关问题线索6条。

“哪里问题突出哪里就是剑锋所指,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态势的今天,更需将视线和精力瞄准‘微腐败’,对‘私车公养’等揩公家油的行为零容忍,坚决铲除“车轮腐败”的滋生土壤。”石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杜道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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