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这次追责问责,重整行装再出发,放下包袱再攻坚,确保今年精准扶贫整县摘帽任务如期完成……”
5月25日,罗田县委书记汪柏坤在全县扶贫领域追责问责谈心谈话会上,为130多名受到诫勉以上处理的党员干部宽心解压。
2017年8月,湖北省委巡视组进驻罗田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以来,该县严查快办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加大扶贫领域违纪问题追责问责力度,263名党员干部和17家单位被问责。
县纪委书记李学军说,县委注重做好被问责干部的关心关爱工作,实行集中谈心谈话和一对一回访教育,及时疏导情绪、凝聚人心、激发活力,鼓励他们提神鼓劲、干事创业,发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力军作用。同时,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加大对被问责干部的管理使用力度。
“因一时工作失误而‘挂彩’,并不可怕。我们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轻伤’不下火线、‘重伤’治愈再上战场的积极态度,化压力为动力,用实干实绩回报组织的关心和群众的期盼。”两名受处分干部现场表态,赢得阵阵掌声。
据了解,近两年多来,该县有17名受处分干部被提拔重用。
记者注意到,处分干部被提拔重用在湖北并非首例。2017年4月,同样是在黄冈,因工作日中午喝酒,两年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的红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吴怀泰重获任用,正式出任红安县公车改革办公室主任。
此前,黄冈市纪委出台了《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干部回访的暂行办法》,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的帮扶责任,要求采取“听”“查”“谈”等方式,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改正情况、工作态度、家庭生活、执纪情况等进行回访、帮教,做到应访尽访,不漏一人。
当时,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主办的共产党员网刊登评论,为吴怀泰重获重用一事点赞。以下为评论全文——
“受处分干部得到重用”可以有
近日(注:指2017年4月),随着红安电视台的一条干部任前公示,吴怀泰又“火”了,他被红安县委重用,担任红安县公车改革办公室主任。
为啥吴怀泰又“火”了呢?原来吴怀泰因工作日中餐饮酒,曾于2015年被红安县委免去了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当时各大媒体集中报道,让他一下子出了“大名”。如今他又被红安县委任命为红安县公车改革办公室主任,再次被提拔重用,怎能不再“火”一下呢?
吴怀泰这样一个受过处分的干部,却在当地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帮助下,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不断进步,他主动承担县委、县政府重大事务处理工作,在红安县公车改革中实绩突出,在对其进行的“背对背”考核评价中,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认可和组织的肯定。这样的干部,应该再次得到组织的重用。“受处分干部得到重用”可以有!
我们党在对待犯错误受处分干部时,始终坚持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这些干部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犯了这样那样的错误,但总有一己之长,只要不是巨奸大恶,严重违纪违法,就应该在对其加强教育管理后,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的基础上,可以再次通报任用,发挥其优点特长,让其继续为党、国家和人民服务。“人无完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强调的是执纪必严,动辄则咎,问责处分绝不手软。只有严格党规党纪,才能让党员干部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不会让这些干部在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帮助他们“悬崖勒马,回头是岸”,这是对党员干部的极大的爱护。“严管就是厚爱”,所以从严治党治吏与受处分干部被重新重用并不矛盾。
因而,红安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后续教育管理、教育帮带受处分党员干部312(人)次,涉及受处分党员干部125人,向组织提出可重新使用建议15人,已重新使用10人,其中提拔重用5人。这种爱护党员干部,大胆任用“病愈后”干部的做法,是值得称道的。
当然,提拔重用受过处分的干部,必须要慎之又慎,必须要遵循好组织原则,要在充分考察考核、充分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要坚决避免“带病提拔”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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