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今天下午,荆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的有关情况。
在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生活救助方面,荆州市自2018年4月1日起,荆州市中心城区(含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和县市城市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560元和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600元和5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年4500元调整为5000元。
据介绍,近年来,荆州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基本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操作程序明确规范、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救助水平逐步提高的工作目标。2017年全市共救助100万人次的困难群众,投入救助资金10亿元,荆州市社会救助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标准,在全省也处于前列。
(记者:田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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