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2017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重点工作情况。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2017年度荆州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
1.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2017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全市7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6%,较2016年上升8.7个百分点。
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2017年,全市7个城市优良天数为218天-30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67.4%-83.6%。
(2017年荆州市城市空气质量污染状况天数)
3.主要监测指标情况
2017年,荆州市中心城区、松滋市、石首市、公安县、监利县和江陵县6项评价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2项不达标;洪湖市5项评价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O3)2项不达标。
(2017年荆州市城市空气各项指标平均浓度)
4.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目前荆州市中心城区及石首市、洪湖市、公安县、松滋市、监利县、江陵县7个城市开展了6个基本项目的监测,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对6个项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进行统计。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相对较差依次是: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洪湖市、荆州市中心城区、监利县。
(2017年荆州市中心城区及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5.空气质量变化状况
5.1年内变化
荆州市中心城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月均值浓度变化及季度浓度变化曲线基本保持一致;其中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峰值均在1月,二氧化氮(NO2)月均浓度峰值在12月,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谷值均在7月,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季节变化情况均为:冬季>春季>秋季>夏季;二氧化氮(NO2)季节变化情况为:冬季>秋季>春季>夏季;细颗粒物(PM2.5)季节变化情况为:冬季>秋季=春季>夏季。
(2017年荆州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物月均值浓度变化图)
(2017年荆州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季节变化图)
5.2年际变化
2017年,荆州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为273天,与上年相比增加了36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5.6%,与2016年相比上升了10.8个百分点。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与2016年相比分别下降了21.7%、8.0%、6.7%,二氧化氮(NO2)与2016年相比上升了5.9%,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与2016年的比较详见下图。
(荆州市中心城区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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