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18年度高考升学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委,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党委、纪委:

2018年高考刚刚结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进一步严明和重申2018年度高考升学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1、严禁违规操办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

2、严禁参与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的“升学宴”“谢师宴”;

3、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借子女升学之机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

4、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品、礼金、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5、严禁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升学宴”“谢师宴”费用、子女学习费用等;

6、严禁使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或外出旅游等。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通过微信、报纸、网站、显示屏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特别要加强对今年有子女高考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提醒,督促其严守“六个严禁”有关纪律要求,主动报告子女参加高考有关情况,据实填写《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监管责任,加强对学校和广大教师的教育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只收红包不摆酒”“分期分批、化整为零、异地操办”“通过电子红包收受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要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查违规操办人员,又查违规参与人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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