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卫计委回应:独生子女证是否依然有效?

昨天(6月12日)上午,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姜贵峰带队做客荆州之声行风热线节目,就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生育政策方面的问题在线解答听众的咨询和投诉。

市民李先生问:自己多年以前办理的独生子女证现在是否依然有效?

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家庭发展科科长李脉表示,只要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优待。

市民陈先生问:自己和现在的妻子是一个重组家庭,在结婚前各生育有一名子女,能否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优惠政策?

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家庭发展科科长李脉表示,像这类重组家庭的情况,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条件,是夫妻双方二人分开计算的,按照各自的户口所在地区申请办理。

在节目中,荆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姜贵峰还重点介绍了荆州市医疗服务质量提升计划的开展情况。据了解,从2015年起,国家启动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而荆州市以就医负担重等问题为突破口,提高服务效率,重点解决患者看病就医中反映强烈的“瓶颈”问题,切实提升就医体验。并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60个服务清单,涉及检验检查、收费发药、住院治疗等多个环节的医疗服务。同时要求各大门诊医院在醒目处进行张贴,进一步推动这60项服务清单的落实。

(作者:记者 周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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