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追逃追赃,可谓是重拳频出。
6月6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了50名外逃人员的身份信息、可能居住地等有关线索,同时公布举报网址,再次引起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又一次激发了海外华人华侨及一些网友“晒”外逃人员行踪的热情。
此前,中央追逃办4月24日在京举办“天网2018”行动启动仪式暨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开班式,不仅再一次吹响强化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冲锋号,还用4天时间为全国追逃追赃的一线“战将”培训充电、指明乘胜追击的方向。
透过一个个有力的实招,追逃追赃持续深入的进程清晰可见,我们党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更加彰显,助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脚步铿锵有力。
目标决定行动,追逃追赃力度一年比一年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风生水起,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截至2018年4月底,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141人,其中原国家工作人员825人,“百名红通”人员52人,追回赃款近百亿元人民币。
追逃追赃捷报频传,彻底扭转了“贪了就跑,一跑就了”的局面,使外逃人员数量持续减少,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但也要看到,入之愈深,其进愈难。剩下的48名“百名红通”人员和一些涉嫌职务犯罪的原国家工作人员,受外逃时间较长,大多藏匿在美、加、澳、新等国,不少人已取得当地合法身份等因素的影响,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进入深水区,挑战越来越大。
追逃未尽,脚步不止。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这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鲜明立场,党中央对追逃追赃工作的领导始终坚强有力。“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在十九大报告中宣示追逃追赃决心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加强反腐败综合执法国际协作,强化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为新时代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部署,赵乐际同志明确要求“国际追逃追赃不停步”,并对持续推进“天网行动”、深化国际执法交流、强化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责任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百尺竿头思更进,策马扬鞭再奋蹄。驰而不息、持续用力,追逃追赃的力度一年更比一年大,工作一年更比一年深入。这背后,是党中央打赢追逃追赃这场持久战坚如磐石的决心。
措施强化震慑,外逃人员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躲进暗处的人,最怕见到阳光。对于外逃人员而言,身份信息、居住地、涉嫌罪行被公开,他们就如被放在了聚光灯下,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2017年4月,中央追逃办向社会通报的22名“百名红通”人员藏匿线索,就形成了强大震慑。据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百名红通”人员任标藏匿住所被曝光后,他无处滞留,只得四处流窜,最终走投无路,决定投案自首。截至目前,包括任标在内,去年公告的22名“百名红通”人员中已有刘常凯、徐雪伟、黄红、贺俭、李文革等6人回国投案自首。
此次公告在数量、信息上再次升级,曝光震慑力度也在强化。50名外逃人员信息大多附上了目前可能居住地,甚至详尽到社区、街道,这必将使外逃人员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此外,这50人中,不仅有程慕阳、徐进等32名“百名红通”人员,还有彭旭峰、戎生灵、闫波、刘富才等中央追逃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当事人。公开这些线索,不仅因为他们级别高、出逃时间短,更因为有些人是顶风作案、影响恶劣,必须强化震慑,让他们一刻也不得喘息。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外逃人员相关线索,是中央追逃办强化高压态势、保持震慑常在的手段之一。从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追逃追赃的政治责任,到每起外逃案件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从连续四年启动“天网行动”、全球追逃,到每年精心组织追逃追赃一线“战将”充电培训;从连续两年公开外逃人员的有关线索、曝光震慑,到动态公布追回“百名红通”人员相关情况,披露“百名红通”到案人员后续情况……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责任越来越明确,人员越来越专业,手段越来越丰富,围绕着“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追逃追赃已逐渐形成了完善的体制机制、打出了一套有效的组合拳。
“天网恢恢,外逃人员绝不会有‘漏网’的侥幸,也绝不会有喘息的机会。”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指出,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推动追逃追赃工作持续深入,打好组合拳、不断压缩外逃人员的生存空间。对于仍在躲藏、挣扎的外逃人员而言,认清形势、放弃幻想,尽早回国投案自首才是正道。
改革提升效能,追逃追赃防逃一体推进
此次公告的背景也颇值得关注,即国家监察委员会已经成立,监察体制改革正不断深化。本次公告既向外界明确宣示国家监委成立后追逃追赃工作不会有片刻停歇,又体现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
就是说,监察体制改革后,在体制机制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资源进一步整合,上下一体的工作机制更加顺畅;在队伍素质上,得益于转隶人员证据意识强、熟悉法律知识,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进一步充实,攻坚克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还有一点也值得关注,今年3月颁布实施的监察法,对反腐败国际合作做出了专章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职责,推动国内有关单位积极履行反腐败国际合作相关职责。这就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在追逃追赃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不仅承担统筹协调责任,还需要扛起主办责任。
其实,这一系列改革带来的变化已经体现在了工作之中。在今年4月启动的“天网2018”的行动部署中,牵头单位由最高检改为了国家监委,这一变化体现的正是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以及由此带来的职责转变。在今年4月举办的培训班上,中央追逃办还首次邀请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围绕“开展境外民事诉讼,推动追赃工作”进行了授课。此外,据中央追逃办有关人士透露,落实监察法的新规定,追逃追赃工作已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中,把防逃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公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真正实现全覆盖无死角。目前,中央追逃办正在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彻底摸清底数,进一步奠定科学研判追逃追赃工作的基础。
追逃力度不减,追赃不断加码,防逃篱笆越扎越紧。改革的新能量正逐步转化为推动追逃追赃持续深入的治理效能,有效助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一体推进。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