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各县市区要完成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建设任务。记者从荆州市城管局获悉,眼下,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江陵、监利城乡生活垃圾实现焚烧发电;公安、松滋两地则“窑化”生产水泥;石首、洪湖采取的无害化(防渗)填埋处理。
据悉,荆州市各县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分为焚烧发电、窑化生产水泥、无害化(防渗)填埋等方式。截至目前,城乡生活垃圾实现焚烧无害化处理的有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江陵和监利。江陵县依靠地理优势,城乡生活垃圾被运至荆州旺能公司无害化焚烧处理,已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过程无害化处理。监利县现已建起一座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的炉排型焚烧炉,已消化生活垃圾近6.6万吨,发电1800万千瓦时。
城乡生活垃圾“窑化”生产水泥的县市有公安县松滋市。公安县(埠河镇除外)城乡生活垃圾圾运送松滋三峡水泥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理。松滋市城乡生活垃圾运往刘家场进行了水泥场协同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防渗)填埋的有洪湖市和石首市。
据了解,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终端最佳数焚烧发电。目前,公安县、石首市、洪湖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有序推进,有望在2020年底前建成运行。监利县计划再建一座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的炉排型焚烧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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