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消保条例” 规范保险行业

云上荆州报道:《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从5月1号开始实施,里面有很多细则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为了进一步宣传新消保条例,昨天下午,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就来到保险行业协会,为保险从业人员开办了一节法律课堂。

在荆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讲台上,荆州市315消费维权律师团的律师正在为保险从业人员讲解《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里的亮点,告诉大家要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安全。根据新消保条例第三十五条,金融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说明产品的发行主体、产品属性、投资风险等情况。律师提醒保险从业人员,在销售保险的时候,一定要尽到告知义务。律师也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的时候,要对合同要进行谨慎的审查义务,避免发生相关的合同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一共有全市48个保险公司80多名保险从业人员参与,荆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希望通过对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新内容,新制度,新规定的宣传,使经营者知法,守法,增强自律意识,自觉履行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主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接下来消费者委员会的宣讲还会继续进行,准备在银行业,医疗行业,以及居民社区进行宣讲,力争做到消保条例在全市人人维权,人人爱维权,人人懂维权的氛围。

(记者:蔡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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