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理大整治大集并 荆州彻底关停353处沿江码头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昨悉,荆州努力整治长江生态环境、推动港口发展,对码头特别是砂石码头,进行大清理、大整治、大集并,彻底关停了353处码头。

荆州拥有498处码头,其中364处码头(含129处无证非法码头)全部纳入整治范围。截至7月6日,纳入整治范围的364处码头(其中砂石码头303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61处、自然保护区内码头110处、中心城区码头79处、危货码头33处,五类性质的码头互有重叠)中,除拟保留的石首三义寺汽渡码头等11处民生、公益码头外,其余353处码头已关停,并拆除340处(其中砂石码头303处、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58处、自然保护区内码头104处、中心城区码头67处),复绿310处,拆除设施设备350台(套)、房屋538间,迁移趸船94艘,清运砂石671万吨。

据介绍,荆州原利用长江岸线71公里,通过整治,将清退岸线55公里且全部复绿,清退率达77%。全市规划长江砂石集并中心7个、集并点18个,码头泊位61个。荆州开发区木沉渊、江陵县郝穴砂石集并中心等项目已完成航道、海事、防洪、环保等专项,年底可开工建设。

荆州市航管局透露,在永久性砂石集并中心(点)建成前,保留25处临时砂石集并点。为规范管理,2018年6月再次发文明确临时砂石集并点建设规范,要求硬化场地,实行封闭性厂房式设计,不得在长江大堤外滩( 迎水面)设置堆场或临时堆存,只能采取车船直取方式,并配备必要的喷淋、洒水车、防尘网、洗车池等环保设施和必要的安全设施。未达标的临时砂石集并点应6月底前完成整改,7月底前验收发证。逾期未整改完成的,将不予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坚决关停和拆除。

(作者:记者 王子瑶通讯员唐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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