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跨省倾倒太湖案”尘埃落定!5人领刑!

日前,江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消息称,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原副所长韩建林滥用职权造成环境严重污染一案,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韩建林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的一审判决。至此,震惊全国的“跨省倾倒垃圾案”3起关联案件已全部判决生效。

其中,被告人王菊明、陆小弟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0万元和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被告人孙秋林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5万元;

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基建科科长张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两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9个月、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韩建林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违规倾倒垃圾超2.3万吨

据悉,2016年初,被告人王菊明、陆小弟在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绿化施工期间,从事建筑生意的被告人孙秋林向二人虚构能承揽戒毒所内宕口(采矿形成的积水坑)填埋工程,以需向戒毒所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取二人25万元。

被告人王菊明、陆小弟在未与戒毒所签订任何填土协议的情况下,为赚取每吨约7到10元的垃圾处置费,将未经处理的来自外省市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混杂物,直接倾倒至宕口内。到案发时,倾倒垃圾超2.3万吨,涉案污染行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828万余元,产生环境修复费用22万余元。

案发地位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山岛,属于太湖风景名胜区西山景区,属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域,垃圾倾倒导致景区景观破坏、水体污染,生态环境受损。

从2016年7月5日案发至今,因案情重大、事实复杂,整个办理过程历经两年多的时间,如今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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