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去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合力攻坚,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金融犯罪,维护我市金融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全市公安机关全方位排查隐患,清查各类金融机构227家,对高风险企业采取重点防控措施。今年来,涉及本地非法集资案件立案4起,抓获涉案人员39人,追回涉案部分资金及资产。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2017年以来,批准逮捕非法集资案件22件4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非法集资案件13件35人,其中,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9件13人,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4件22人,提起公诉8件10人。
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高压态势。2017年,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17件35人,审结12件30人,受理集资诈骗类案件2件,审结1件。2017年以来,受理各类金融执行案件682件,执结443件,执行到位6.7亿元。
工商部门把好“源头关”,对全市投融资类企业和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中介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监管,全部纳入“双随机”定向抽查范围,对不按时履行年报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义务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公示。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