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工资要变少了!
在湖北缴纳社保的朋友注意!
明年起!
你的社保将发生一个重大变化!
近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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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也许你会问
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今天就跟大家讲讲,
为什么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变化将会是巨大的。
首先要清楚,以前社保怎么征收
以前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机构全国并不一致,
有的地方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
有的是由社保部门来征收。
而这次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就一致了,
这也出现了最重要的一个疑问:
“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有什么好处呢?”
最大的好处,避免漏缴少缴
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提高了征缴力度,有利于将社会保险费基向个人所得税的税基靠拢,解决长期存在的费基不实的问题。
通俗来说就是,
目前有的企业不给员工上社保,
更为常见的是不给员工全额上社保,
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
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变。
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后,权责更加统一,依靠税务部门长期形成的经验丰富、强有力的征收队伍和系统,社保费征收将更加规范化,也将保证社保基金的及时入库,有效保护参保人的权益,同时也会减少甚至杜绝少缴社保的问题。
举个例子
假设你现在每月有7000元工资
但企业却按照社保缴费下限(最低工资)
来给你申报和缴纳社保费
而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以后
你和单位就得按照实际工资7000元缴社保
其实就一句话
以后你赚多少就按多少的实际工资缴社保
避免了那些不缴
或者按最低社保缴费下限
来缴社保的情况
新旧政策到底有多大差距?
以月工资7000元
按照武汉最低社保缴费下限缴费为例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武汉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3399.6元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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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比例:个人8%,公司18%
个人需要缴纳:3399.6*8%=271.96元
公司需要缴纳:3399.6*18%=611.92元
医疗保险
▼
缴纳比例:个人2%,公司8%
个人需要缴纳:3399.6*2%=67.99元
公司需要缴纳:3399.6*8%=271.96元
失业保险
▼
缴纳比例:个人0.5%,公司0.5%
个人需要缴纳:3399.6*0.5%=16.99元
公司需要缴纳:3399.6*0.5%=16.99元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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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比例:工伤0.4%,生育1.2%
个人需要缴纳:0元
公司需要缴纳:3399.6*0.4%+3399.6*1.2%=54.39元
注:生育、工伤保险都是由公司缴纳,个人不用缴。
那么
按最低缴费下限你要缴纳
271.96+67.99+16.99=356.94元
按实际工资也就是7000为基数
你要缴纳
7000*8%+7000*2%+7000*0.5%=735元
也就是
个人每月多缴费735-356.94=378.06元
到手的工资少了,是坏事吗?
绝对不是!
首先,你要知道五险之中
单位承担的比例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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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养老保险
之前单位按3399.6元缴纳的话
单位承担比例为18%
则是611.92元
而以后若按实际工资缴纳
如7000元缴纳的话
单位承担比例仍为18%
则是1260元...
单位光在这一项上
就多缴了648.08元
所以,社保按实际收入
而非最低缴费下限去缴
虽然你到手的工资变少
实则你所在单位缴费更多!
而更为关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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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得多,社会权益增加了
按照上述的例子,虽然你和企业当期缴纳的社保费会变多,拿到手的工资会变少,但长远来看是划算的,这将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权益。
缴费基数高低会直接影响基础养老金高低。此外,个人账户养老金是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缴费基数越低,个人账户累积储存额越低,最后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少。
如果缴费基数低,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就少,就会影响职工待遇。失业保险金标准与个人缴费基数相挂钩。社保缴费基数也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等。
所以不要觉得比原来多缴了钱,
从长远来看,
还是多缴一点对个人更好,
以后也更有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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