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湖市城乡规划局法规监察科科长朱洪政因违规参与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被洪湖市纪委监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责成洪湖市城乡规划局免去其职务。
这是洪湖市纪委监委开展集中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一起典型案件。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洪湖市纪委监委自本月起在洪湖市开展集中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为“三个洪湖”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洪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排查收集的问题线索,将依纪依规分类集中处理。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人员,快查快结,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并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该负责人介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为个人、小团体利益损害企业和投资者利益,推诿扯皮、破坏投资环境、影响项目落实的典型案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对发生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事件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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