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19类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办理完结,项目核心区房屋拆迁和便道与连接线建设的路基已建成,场地平整等相关工作将在9月底结束。那么,我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下一步建设计划是怎样的呢?
县住建局副局长张军:
“项目的主、辅设备已通过招标程序确定了供应厂家,相关工程招标定在10月中旬结束,项目建设区预计为15个月,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开始试运行。”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关系到公安县的民生福祉,为确保工程项目无纰漏,公安县相关职能部门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县住建局副局长张军:
“我们作为建设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实行如下监督,一、请群众、监事会对工程参与监督,参与管理;第二、主动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包括环保部门、住建部门、水利部门对我们工程全过程的质量达标进行监督检查督办。”
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剑:
“我们环保部门将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监管,一是依照省环保厅环评批复要求,确保项目主体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二是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前,我们将及时提请省环保厅对该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那么公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竣工后,又将如何进行严格验收?在以后项目投产后的运营中,又将如何监管?
县住建局副局长张军:
“验收过程是综合性验收,由建设单位,也就是由旺能公司组织专家、管理部门、群众进行综合性验收,确保质量达标以后开始营运。”
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剑:
“项目营运期间,我们将实行全程在线监控和污染物排放在线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数据实行全国联网,随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监管,厂区内树电子显示屏同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公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市民们较为关心的,还包括环保和安全,比如垃圾焚烧后烟气排放是否真正能够达标?
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剑:
“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是我县重大民生项目,周边群众关注的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的目前国内先进工艺,利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等处理工艺,焚烧炉烟气处理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应排放限值,完全可以满足环保要求。”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可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不仅可以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也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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