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私自填写支票取出公款、不据实填报现金支票存根并伪造银行对账单等,先后6次侵吞本单位公款201101.77元人民币……沙市区监察委员会于2018年3月给予邹某玲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案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8月16日,沙市区纪委监委在沙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今日沙市”“廉政沙市”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开设警示教育《“纪”录篇》专栏。
某机关财务人员说道:“看到《“纪”录篇》专栏所推案例的时候我蛮受触动,不仅当事人是身边人,她做的事也是我们这些基层财务人员有可能会触及到的纪律“红线”,特别真实也很受震撼。 ”
据悉,该专栏拟每周更新一期,推送案例均为该区近年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典型案例,专栏中不仅对案例内容进行介绍与剖析,还链接了法律法规模块,以达到学习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沙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雪松表示,“以案说纪、以案析理、以案示警,充分运用好本土化的警示教育资源,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给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来更多的思索与启迪,引导其以内省之心为思想系上‘安全带’,给行为加装‘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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