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至今都很懵
他花了近百万
在四川成都买了套婚房
可万万没想到都还款3年了
开发商还没通知交房
更让他无语的是
他进小区看自己的新房时
却出现了另一位屋主
称其是今年春节从开发商处买的房子
而且房屋已经装修完了
花96万买新房
却已被人收房装修
等了三年的新房,终于出现在眼前,但余先生却高兴不起来。
“我是2015年10月以9700元/㎡的价格买的房。”8月25日,余先生拿着商品房买卖合同、银行的借款合同、个人住房查询记录,以及银行流水等材料再次来到该小区,“房子应该在2017年6月交房,但我到现在还没收到收房通知。”
余先生说,他是从四川眉山来的,当时买房是预售的,“本打算用来作婚房,结果迟迟未交,现在也联系不上开发商。”他说,由于工作地点离这里很远,很少来查看,“但8月19日,我进小区想看看自己的房子,却发现房门换了,邻居说都装修几个月了。”
8月25日下午2点过,余先生再次敲响房门,屋内传来一名男子声音,但不愿开门与他商谈。
余先生出示自己的购房合同。
一房两主?
双方都称是屋主
无奈之下,余先生选择了报警。“我从房管局查了信息,我名下的一套住房就是这里,网签合同信息也是一样的,这本来就是我的房子嘛。”
余先生从房管局查询了自己的个人住房信息,他名下的一套住房正是此处。
此外,余先生还提供了近年来的银行还款流水,“都还了3年的贷款,这房子咋还会被开发商卖了呢?”
8月25日下午,当地派出所民警赶来,房内的男子也打开了门。面对民警询问,该男子称,他是今年春节左右从开发商处购买的房子,并拿到了钥匙,“买来1万多一平米,出了这事儿,肯定要去找他们问清楚。”
据同一小区的邻居介绍,他们是去年接到开发商通知前来接房,拿到钥匙,“他的这间房是今年开始在装修的,不清楚他们是怎么了。”
在记者走访中,另一名姓符的男子同样拿着一手资料走进小区。他说,自己的遭遇也同余先生差不多,“钱全部交完了,还是没拿到房子的钥匙,比他好点的是,我那套房子还没人住进去。”
销售人员:
业主有房款未还
开发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对此,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不清楚具体情况,“谁拿到钥匙搬进来,我们就认谁。我们只是小区的管理单位,开发商到底怎么了我们也联系不上。”
随后,记者拨打了合同上的开发商联系电话,但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与该楼盘开发商取得联系。
虽然开发商所留电话无人接听,但在25日下午6点过,记者与该公司售楼部销售人员刘女士取得联系,而她也是此前帮助余先生购房的工作人员。
她称,在2015年购房时,余先生欠了开发商一笔购房款,并签订了相关补充合同,该欠款只要有一期逾期不还,开发商就有权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
“余先生是我当时接待的,所以印象还比较深。”她说,她也向公司财务确认,余先生所欠账款到现在还没到账,所以公司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
就其他业主反映的付清了所有账款也未收到房的问题,刘女士称,不可能存在此类情况。
购房者说:
钱是欠中介的
跟开发商无关
“我没欠开发商的钱。”随后,记者同余先生再次取得联系,对于该工作人员提出的他有欠款未还问题,余先生说,此前跟中介的确有一笔欠款,但同开发商没有关系,“现在找不到这位中介,所以钱一直没还上。”
“我现在怀疑开发商是一房两售。”余先生说,但现在联系不上开发商工作人员,“下一步打算通过司法途径处理这事。”
余先生签署的购房合同约定,合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律师观点:
可起诉房屋占有人
占有人可反诉开发商
余先生到底该如何维权?“这两名业主其实都是受害人。”对此,开山律师事务所陈芹律师认为,余先生取得了网签预登记,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意义上是属于他的。如果现在的屋主与开发商只签订了合同,但未进行过网签备案,虽然合同有效,依然不符合取得这个房屋所有权的条件。
她说,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余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现在的屋主,要求他腾退房屋、停止侵权等,并将开发商列为被告或者第三人。”陈芹说,这样现在的屋主可反诉开发商,让开发商来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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