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高楼越来越多。无论回家还是上班,乘电梯已是日常必做的事情。然而,电梯频频出问题,“半路卡人”甚至导致人身伤亡事故,让许多人颇为烦恼。
现在,省政府发文,要严管电梯安全质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政府近日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从电梯制造、安装、维护等方面,开出明晰“责任单”,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
《意见》指出,对电梯制造单位、房屋建设单位、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都要落实主体责任。
其中,制造单位负责电梯制造、安装质量,设计缺陷、制造缺陷的主动召回,电梯的跟踪监测和技术服务等;房屋建设单位负责电梯依附设施、机房环境、应急救援通道的设置和土建质量;电梯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维保监督、应急救援;电梯维保单位负责对在用电梯的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全面提高维保质量。
省质监局介绍,目前我省各类电梯21.5万台,随着高楼越建越多,电梯数量每年增长近20%,主要集中在武汉、宜昌、襄阳三座城市。作为实施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部门,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分析梳理影响电梯质量安全的关键因素,严格新装电梯监督检验和在用电梯定期检验。
电梯维保方面,《意见》提出,推行“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鼓励电梯生产单位公开电梯和主要零配件指导价,推动电梯制造企业原厂维保或授权维保并延长质保期,鼓励校企联合培养电梯维保技术工人,提高维保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
电梯使用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各级电梯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依照清单“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各级政府要将电梯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落实一线电梯安全监管人员岗位津贴。
今年8月,武汉市江岸区友益街20层高的裕华公寓因电梯停摆,导致200多户居民上下楼困难,不少老年人好几天蜗居在家,不敢下楼。
据街道办事处介绍,电梯停摆的原因一是公寓投用达18年,电梯设备老旧;二是物业公司经营困难,没有资金来维修保养电梯,准备撤出小区。
这样的尴尬今后有望破解。根据《意见》,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将加强隐患治理和更新改造,建立“三无电梯”、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机制,畅通住房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下资金筹措步骤和程序,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同时,省质监局、省住建厅、省物价局三部门,将逐步完善在用电梯风险评估和老旧住宅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的标准体系,将电梯公共广告费用和政府减免的电梯检验费用优先用于电梯运行维护修理改造,单独设账、专款专用,落实电梯经费公示制度,强化价格监督执法。
此外,对于一些有加装电梯需求的老旧小区,《意见》要求,省直相关部门要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办理要求、申请程序、资金来源等事项,指导全省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市州政府要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实施办法,并予以政策支持和财政补助,满足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
“一进电梯手机信号就断了”,这件让人闹心的问题也有望化解。
《意见》提出,省通信管理局、省住建厅、省质监局等单位,要逐步推进电梯轿厢手机信号全覆盖,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为通信运营商提供设备安装所需场地、供电接入等协助工作。
在电梯通网的基础上,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将按照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体系,依托“楚天云”等建立省级电梯数据中心,开发设备安全监察系统和现场安全监察APP终端,实现全省电梯安全监察、检验数据上传归集和分析监测,开展大数据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测预警。
另外,《意见》要求,各地要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推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电子化,实现对全省维保单位作业人员以及在用电梯维保状况的信息化监管。
省质监局表示,该局将牵头推进电梯领域“放管服”改革,继续优化电梯“互联网+施工告知、互联网+报检、互联网+使用登记和互联网+行政许可”等业务平台和程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此外,电梯行业管理也将更透明。《意见》提出,支持各级成立电梯行业协会,建立电梯经营销售、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信息公示制度,对违法失信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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