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这三个人煽风点火,聚众起哄闹事,还对工作人员.....

日前,监利县公安局周老嘴镇派出所积极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及时查处一起违规上访案件。

8月29日上午,周老嘴镇飞虎队村(原罗家村)部分村民以土地确权后,耕地地力补贴减少为由,以魏某平、周某海、周某成等为首聚众到镇政府上访,态度蛮横,对工作人员谩骂撕扯,严重扰乱工作秩序。派出所民警积极稳控,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文明执法,同时镇政府安排土地确权专班进行解释,在制止与劝说过程中遭到魏某平、周某海、周某成等人的谩骂,且借机煽风点火,聚众起哄闹事。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要求严厉打击借机非法上访,聚众滋事者;另一方面组织强有力专班与群众代表面对面解释政策,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上访群众与政府专班很快步入理性对话轨道。

据悉,魏某平、周某海、周某成等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构成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魏某平、周某海二人进行行政拘留,对在逃人员周某成正在紧张追捕中,对其他违法人员予以教育。

根据我国《信访条例》,信访是每个人的权利,上访必须依法有序,这不仅是保障自身的权利,也有利于所反映问题的化解。信访形式是多样的,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采取走访提出、多人集中反映一件信访事件,应当推选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上访并不禁止,但需要理性上访,否则得不偿失,甚至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这次全国范围内扫黑除恶斗争,就将“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作为重点的打击对象,那么到底哪些上访行为容易跟黑恶势力沾上边呢?根据《信访条例》、《治安处罚法》、《刑法》以及公安部相关文件规定,下列十种违规上访行为被严厉禁止:

1.以上访为名未经批准组织煽动、策划群众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

2.采取或煽动他人采取放火、爆炸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自伤、自残、自杀,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3.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采取过激方式表达诉求,扰乱信访工作秩序的。

4.为制造社会影响、发泄不满情绪、实现个人诉求,采取驾驶机动车在公共场所任意冲闯等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

5.在信访接待场所、其他国家机关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上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弓弩、匕首等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质的。

6.以制造社会影响、采取极端闹访行为、持续缠访闹访等威胁、要挟手段,敲诈勒索。

7.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实施静坐,张贴、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着状衣、出示状纸,扬言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或者非法聚集。

8.在车站、码头、商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张贴、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着状衣、出示状纸,或者非法聚集,以及在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国内、国际重大会议期间,在场馆周围、活动区域或者场内实施前述行为。

9.在信访接待场所、其他国家机关门前或者交通通道上堵塞、阻断交通或者非法聚集,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10.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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