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的储存和销售都有着严格的国家安全标准,必须在具有安全设施的专业地点进行存放,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私自销售、存储汽油等危险品。
日前,公安县安监局联合黄山头镇安办、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成功取缔2个非法经营散装汽油窝点。
黄山头镇安办、安监站在例行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发现上升村、曾口村有2家副食店主用塑料瓶给车辆加油,不少来此加油的车主还边抽烟边加油,全程无任何安保措施,稍遇火花就可能引燃引爆,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经询问当地群众,由于部分车主图方便,两家副食店非法经营散装汽油已久。他们采取到湖南将汽油购回,分装到塑料瓶,再用塑料瓶给车辆加油,当地群众一直提心吊胆。
群众安全无小事,排查人员迅速上报县安监局,组成检查组前往现场检查发现,两副食店内存有大塑料桶装的“存货”,现场还存放着烟花爆竹和液体酒精,未见任何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经了解,两家副食店未取得相关许可手续。执法人员向业主宣传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的危害,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随后,依法对2个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的窝点予以取缔,并收缴了全部散装汽油,责令业主将库存烟花爆竹和液体酒精尽快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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