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将定期公布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为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日前,市安委会印发《荆州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指出,各专业委员会每两月召开一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会,同时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并建立工作台账。每年挂牌督办一批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对社会影响大、需要多部门配合的重大隐患,报市安委会协调并挂牌督办。

《规范》要求,落实执法惩戒机制,按规定归集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定期公布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建设、拒不整改重大隐患、强令违章冒险作业、不报或谎报事故等违法行为,且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严格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工作报告制度、约谈制度、述职考核制度。各专委会办公室每半年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总结。对重大风险管控不力、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重大事项推进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和单位,由市安委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同时,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每年度向市安委会述职并进行考核,年终考核结果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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