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市委巡察工作:让巡察“利剑”更显锋芒


巡察干部不辱使命、不负重托,用实际行动展示了荆州巡察干部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良好作风。”

前不久召开的市委第二批巡察工作动员暨培训会,对全市巡察干部的敬业奉献精神给予充分肯定。

数据会说话


自2016年8月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市县两级先后对301家党政事业单位、71个乡镇(街办)、759个村开展了政治巡察,发现面上问题4700个、问题线索1697个,移交相关部门党纪政务处分350人、组织处理871人、移送司法16人,清退追缴违规资金1497.7万元,建章立制1420个,在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案件中,65%以上的线索来自巡察。

依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先后查办了市房产系统市公交系统公安县交通系统三大腐败窝案,挖出了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线索,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充分彰显。

“巡前巡后完全不一样,感谢市委巡察组让我们重塑了党组权威,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的好作风又回来了。”

这是一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由衷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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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重视为做好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

巡察机构逐步健全。市委明确市委巡察办为市委工作部门,设在市纪委;巡察机构从最初的“一办四组”增编扩组为“一办八组”,巡察组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每轮参与巡察的专兼职干部达到57名;市县两级先后组建45个巡察组,选配266名干部参与巡察,为实现市委一届任期内两次全覆盖打下了坚实基础。

市县巡察高起点推进。2016年以来,市县两级先后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76次,书记专题会58次,常委会81次,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成果运用、人财物保障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市县巡察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领导。

前后三任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轮巡察直接听取各巡察组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办的汇报,直接研究部署巡察重要工作,直接批示和督办巡察重要事项。市委书记何光中先后就强化政治巡察、提高工作质效、压实整改责任、汇聚监督合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等提出明确指导意见,为深化政治巡察把脉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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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紧扣“两个维护”这一政治巡察的“纲”和“魂”

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在‘两个维护’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巡察机构要着力践行‘四个意识’,体现‘两个维护’,彰显担当作为。

市委书记何光中在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掷地有声。

如何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市委明确提出,巡察工作推进到哪里,党的意识、党的纪律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就覆盖到哪里,每一轮巡察都要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将涉及改革、关乎民生、项目资金密集的发改、住建、国土、教体、民政等重点部门以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等重点领域优先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点穴巡察相结合,重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继去年9月对松滋、公安、石首、监利4个县市就精准扶贫、“人情风、庸懒症、圈子文化”、养老医保基金等问题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察后,今年4月市委8个巡察组同时对8个县市区和荆州开发区开展提级、交叉、点穴式巡察,以巡察“组合拳”震慑农村基层党建和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9月下旬,再次对28家行政审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巡察,紧扣群众关切,利剑更显锋芒。

反馈传导持续深化。巡察反馈做到“三反馈”,即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向已调离或已提拔的党组织原主要负责人反馈,将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突出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反馈,着力打好反馈整改“组合拳”。建立市领导参加分管单位巡察反馈会、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情况通报会制度,多名市级领导先后参加39家市直部门的巡察反馈会并提整改要求,领衔督办整改工作,取得良好政治和社会效果。

专项整治不断强化。针对巡察发现的面上共性问题和个性突出问题,先后印发巡察通报18期、巡察专报28个,直呈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率达100%;通过大会通报、发函督办、移交查办等方式,深化了成果运用、放大了震慑效果。

市本级对市直机关党建和精准扶贫提级交叉巡察情况的通报,直接推动了市直机关党建7个方面专项整治和县市区脱贫攻坚“回头看”自查整改,成效明显。

整改督办不断加强。做实“回访督查”,强化对帐销号,动态掌握人员处理、资金清退、措施效果、建章立制情况,跟踪问效,规避巡察整改“放空炮”、走过场。强化发函督办,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针对部分县市农村饮水水质不达标问题,巡察机构通过发函督办市水利局、卫计委,先后对全市134家乡镇自来水厂建设管理及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专项整治,巡察反馈被点名的松滋市六泉水厂、监利县朱河水厂通过整改后水质全部达标;通过发函督办养老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公安、石首、监利三地冒领、套取、重复参保涉及692人、224.5万元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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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持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巡察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坚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主动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不当局外人;统筹谋划市县联动巡察,确保巡察一盘棋,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市委巡察组直插镇村一线开展扶贫领域提级交叉巡察和严明巡察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受到了中央巡视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的推介;公安县探索的“大数据+巡察”模式得到了省委巡视办的充分认可;沙市区紧跟紧随中央决策部署开展扫黑除恶点穴式巡察,走在全市前列;荆州区、江陵县强化巡察移交线索处置成效明显。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有力促进工作规范。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印发了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五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完善了巡察工作流程、台账管理及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等20余项配套制度,实现全流程节点式把控、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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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担当奉献塑造巡察铁军形象

“巡察工作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政策性、专业性强,这就要求巡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

贾石松对巡察干部提出了明确的政治、纪律和能力要求。

干巡察就意味着高标准、严要求。市委明确提出将巡察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关心、厚爱、管住、用好巡察干部,一批中青年干部在巡察这个“大熔炉”中得到锻炼成长。坚持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建立除名和“中场”换人机制,严密防范和从严查处传密泄密、以巡谋私问题,严防“灯下黑”,纯洁巡察队伍。建立网上“平时实绩考核”、巡察组“工作质效评价”和年终“民主测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着力提升巡察队伍战斗力。

落实好“党小组建在组上”。通过每日一次碰头会、每周一次组务会和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以组长领学、个人自学、交流促学等多种方式,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锤炼党性,提升能力。

干巡察就意味敬业、担当与奉献。巡察组长直言敢谏,负重前行,意志坚定,作风顽强,原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罗云龙在退休前的最后一刻仍战斗在巡察一线,多名组长“轻伤不下火线”,边理疗边坚持工作;巡察干部主动克服孩子幼小、亲人需要照料等家庭困难,任劳任怨、无怨无悔、主动作为,展现了新时代巡察干部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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