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名“正能量”,交通局执法所副所长扛不住“人情礼”被查

“微信名取为‘正能量’就是想时刻提醒自己要严于律己,可最终还是为‘利’所累,硬生生被拖成了‘负能量’。”得知自己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河南省汝南县交通局执法所原副所长刘冠志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今年上半年,汝南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则网络举报称,河南省周口市一名司机车辆因超载于2017年11月被汝南交警和交通执法所扣留,为拿回车辆,该名司机通过微信向名为“鹏飞天下”的“黄牛”分三次转账14000元。钱到位之后,被扣车辆竟然在没有扣分、罚款、卸载的情况下得以顺利放行。

汝南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核实。以微信名为“鹏飞天下”的“黄牛”张某乙为切入点,县纪委监委迅速锁定嫌疑人刘冠志,并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

随着核查工作深入,刘冠志违纪违法事实逐渐浮出水面。2016年底,在一次饭局中认识的朋友张某甲打电话向刘冠志“求助”,他的货车在途经汝南县三桥超限站时超载导致营运证被执法人员查扣,想让刘冠志帮忙讲讲情把营运证要回来。解决这事对于身为执法所副所长的刘冠志来说轻而易举。于是出于朋友“义气”,刘冠志想都没想就把这事应承下来,随即他安排下属将张某甲的营运证要了回来。刘冠志没有料到自己的举手之劳竟有了“意外收获”——张某甲将2000元现金塞到刘冠志兜里。

“若是不收,他肯定还要请客吃饭,还不如收下这钱,再说是事后的‘人情礼’应该没问题。”刘冠志这样“安慰”自己。

之后,张某甲的车又因超载被查扣两次,他再次找到了刘冠志。刘冠志仍指使下属在张某甲没有缴纳罚款的情况下,放行其车辆。事后为了表示感谢,张某甲通过微信向刘冠志转账共计1500元,刘冠志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两次“人情礼”。

当过兵的刘冠志也曾有纪律过硬的优秀品质,从转业回到基层,他也曾立志做一名正能量的执法人员。然而“欲不可纵,渐不可长”,无论是谁,一旦迷失其中,就会越陷越深。刘冠志渐渐松懈了对自己的要求,从“人情至上”到后来的“金钱至上”,刘冠志的“朋友圈”逐渐扩大,刘某某、孙某某、李某某等多人相继送给他十多笔“人情礼”。

2017年11月,欲壑难填的刘冠志开始寻求新的敛财方式。他在“朋友圈”中选择了最信得过的张某乙。张某乙曾因自己的货车超载被查扣,通过微信向刘冠志转账2000元“感谢费”以拿回营运证。之后,张某乙又陆续帮人牵线搭桥,寻求刘冠志帮忙,一来二去,二人就逐渐产生了默契。刘冠志让张某乙负责联系超载违章的货车车主,许诺车主在通过超限站时可不受处罚但需要收取费用,并巧立收费名目——提前联系收取“带车费”、货车被查扣后放行收取“放车费”。

张某乙收取费用后通过微信转给“正能量”刘冠志。截至案发,张某乙共用微信向刘冠志转账多达十次,共计13100元。就这样,2017年1月至11月期间,刘冠志帮助违章司机逃避处罚,并收受过往司机贿赂款11.1万元。

刘冠志为逃避调查,将自己手机上的微信转账记录偷偷清除。但是这一切都逃不过办案人员的火眼金睛,通过恢复手机原始数据,调查组从源头找回被删除的转账记录,而且每一笔款项都找到转账人佐证。

案发后,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执法所执法情况监督,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截至目前,该县已发现问题线索15条,立案12人,党纪处分10人,问责2人,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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