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老汉骑车自己摔伤,何以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石首市团山寺镇新码头村六旬老汉王某来说真是“倒霉”透了,自己骑摩托车在没有任何外力接触下摔倒,头破血流自己出钱治伤不说,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王某却没有喊“冤”,谁叫自己一时大意,喝了几两烧酒。

9月20日,石首市公安局团山寺派出所接报警称:团山寺镇长山村有人骑车倒地受伤,请出警处理。接到指令后,该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一老汉躺在地上,满脸是血且浑身酒气,身边摔倒一辆摩托车。多名目击者称,是他自己骑摩托车摔倒的,伤者也表示没人撞自己。民警看他伤情较重,随即联系120急救进行救治。因伤者浑身酒气,民警怀疑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依法提取该男子血液送至司法鉴定所进行血液鉴定,结果为121.89/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后经调查得知:伤者姓王,59岁,当天上午请机耕师傅收稻谷,中午师傅接他吃饭,一时贪杯喝多了,在驾驶摩托车回家时,因操作不当摔倒在地。

因王老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酒精检测其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目前,犯罪嫌疑人王老汉已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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