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荆州市环境问题信访件10件

11月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荆州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联络组移交督察组11月4日受理荆州市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10件,其中重点交办2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按县市区分类:沙市区2件、开发区5件、公安2件。洪湖市1件。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6件、水污染类5件、土壤污染类1件、生态破坏类0件、噪音污染类0件、其它污染类0件。

截至11月5日,荆州市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94件,其中重点交办件5件,已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其中:荆州区11件、沙市区4件、开发区70件、监利2件、江陵2件、石首市1件、公安3件、洪湖市1件。


(作者:云上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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