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荆州市环境问题信访件5件

11月1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荆州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联络组移交督察组11月12日受理荆州市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5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

按县市区分类:荆州区1件、沙市区1件、开发区2件、江陵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有些单个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4件、水污染类1件、土壤污染类1件。

截至11月13日,荆州市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90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0件,已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

其中:荆州区17件、沙市区9件、开发区128件、监利10件、江陵5件、石首市6件、公安5件、洪湖市3件、松滋市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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