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时。下面继续播出荆州市检察机关大力开展环保公益诉讼,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典型案例。
1、问题情况
张某某因在湖北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禁猎区)进行狩猎,非法捕获国家野生保护动物60只,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主要做法
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对洪湖市检察院依法提起的湖北省首例对非法猎杀鸟类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赔偿生态修复费用4.68万元和鉴定评估费2.8万元。
该案件的当庭宣判,不仅发挥了公益诉讼的“利剑”作用,让环境破坏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更给社会以警示,对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整改成效
2018年,荆州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公益诉讼作为依法履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重要抓手,共受理案件线索199件,立案审查17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6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件,督促行为人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开展生态修复115件,督促清除长江周边固废垃圾27万余吨,督促治理水域面积115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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