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很多影视明星都在忙着干同一件事——“排队”交税。有业内人士透露,在3天内,浙江已有17位艺人被约谈,补税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影视明星“排队”交税 限期完成补税工作
据了解,这次补税工作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除了演员个人,还有部分影视工作室陆续接到税务部门的补税工作通知,共分为4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约谈补税、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以及重点检查(税务抽查)。
同时,税务部门也在与影视从业人员座谈、交流。29日,著名编剧刘和平在朋友圈说,国家对影视行业扶持政策不会变,只会更好。关于三年补缴应纳未纳税款对编剧行业已明确回复:按2002年国税字52号文件缴纳16%税款,未足16%补足即可。
随后,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官博截图刘和平朋友圈,补充表示:查账征收的工作编剧工作委员会一直在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后续我们还会继续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记者注意到,针对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问题,早在10月2日,国税总局已经发出正式通知,明确了具体时间点与步骤:
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底,按照自查自纠、督促纠正、重点检查、总结完善等步骤,逐步推进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
部分地区优惠政策 成影视行业偷税漏税借口
根据网传的补缴方案,如果总收入100万元,100万×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同时扣除之前已经缴纳的个税款项,最终补缴税款为192500元。若此消息属实,与此相关的影视工作室需要补缴的税款大约在工作室总收入的20%左右。
但是,对于这种补缴方案,有税务人士表示可信度并不高,或者说是不符合规范的,企业收入缴税与个人劳务收入缴税不能被混为一谈。
这几年影视行业的一条潜规则是,把部分地区赋予影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当成理所当然,甚至成为偷税漏税的借口,这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这场全行业税务风波的导火索。
在制片人谢晓虎看来,此前的明星工作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和《公司法》是相违背的,影视行业的酬劳制度一直很不规范,所以出现波及全行业的税务风波,并不偶然。他也认为,在税收上进行规范,也是提高行业门槛的一种方式,“倒逼整个行业的各个环节越来越规范,从长远看一定是件好事。”
广电总局要求严控明星片酬
另一方面,广电总局近期也在加大监管力度。11月2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决打击扰乱行业生态的行为, 继续保持对追星炒星、泛娱乐化、高价片酬、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突出问题整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惩戒力度,加大公开警示、行政处罚、联合惩戒。
11月9日,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严控明星片酬:
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要提前向总局报备嘉宾姓名、片酬、成本占比等信息,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
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交税本就应该是公民义务。过去一段时间,影视行业存在一定乱象,现在正是重新立规矩的时候,这也是为了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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