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不仅有罚,也有奖。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将2016年实施的24项督查激励措施调整增加为30项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政策发布之后实施情况怎样?实际效果如何?哪些方面还需要完善?从2014年本届政府开展第一次大督查至今,督查组通过实地督查一直在寻求着答案。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罚,要改,发现的先进典型更要奖励。
2016年11月印发的《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首次系统提出24项督查激励措施。此后,于2017年、2018年先后对400多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那么,做哪些事情能得到中央奖励?奖励到底是什么?
奖哪些?
当前正在开展的是第五次大督查,通过梳理历次督查内容可以发现,“保障和改善民生”每次都是督查的重点。
第一次督查的内容涵盖了稳增长、惠民生等政策;第二次督查对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铁路投资要保持在8000亿元以上、新投产里程8000公里以上”等涉及经济发展和惠民的任务进行督查;第三次督查则重点关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第四次督查继续强调政府工作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本次督查更是重点督查民生改善,特别是就业、医疗、养老政策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工作情况。
在《通知》中也对民生方面推出多项激励措施。比如提出,对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转型成效突出的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在安排年度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并优先支持在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
再如,对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给与激励支持,优先纳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重大项目中予以倾斜支持。
还有对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较好的省(区、市),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重点增加了9项督查激励措施。
在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有三项,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省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显著的省份。
在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也有三项,如转型成效突出的资源枯竭城市;推进职业教育成效明显的省份;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
在稳外贸和稳外资、稳投资、促消费方面三项分别为,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省份;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推进有力的省份;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等成效明显的市、县。
同时,根据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调出了3项督查激励措施,对21项保留的督查激励措施进行了充实完善。
如何奖?
激励是多方面的,而具体的“奖赏”也不同。国务院对主动作为、工作有成效的地区不仅予以通报表扬,在资金、项目、土地等方面也给予激励措施。
在对2017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的督查激励就显示,资金“奖励”方面,比如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对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较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较高的省份,每个省增加安排1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应减少地方建设投资规模。
政策“奖励”方面,比如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市,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发展数字经济及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等相关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此外,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地方,继续给予“免督查”的激励措施。
而在本次发布的《通知》中也推出了具体的激励措施方向。比如对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省(区、市),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培育中给予优先支持;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的省(区、市),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统筹安排部分投资,用于奖励支持该省(区、市)符合条件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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