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工商局今年处理的近三百起消费纠纷中,其中有一起“马桶”引发的特别的投诉。经过工商部门的积极调解,这一纠纷得到成功化解,解决了经销商与消费者的矛盾。
李女士家住沙市,为了方便留在石首横沟市镇居住的年迈母亲,打算给娘家安装个马桶。
2017年9月份,她在石首横沟市镇上的卫具店选来选去,看中了一款价格600元的马桶。
李女士:“我看到的是一个有点坏的。我问老板,坏的你怎么还卖呢?老板说这个是样品,我给你装的会是好的、新的,我就相信她了。”
于是,李女士付了600块钱,订购了这款马桶。在付款的时候,李女士向老板反复强调,因为自己不在横沟市镇,一定要给装好,老板也满口答应,表示一定安装到位。
所以,师傅安装马桶时,李女士回沙市去了,并不在现场。
今年6月,李女士回娘家才发现马桶漏水,并注意到马桶上有一道裂痕。
李女士:“这个马桶就是我原来看的那个破的马桶。”李女士断定,自己买的马桶就是当时在店子里看到的有破损的样品,便找到了经销商。
李女士:“我去找了两次,老板过来修没修好,溢出来粪水,我心里不舒服。”
李女士再次找到商家时,双方发生了争执。无奈之下,李女士将经销商投诉到了工商部门,横沟市镇工商所介入调查时,经销商也给出了不能换货的理由。
经销商:“她用了一年多,是不是她自己搞坏的我也不知道。当时我的货肯定就是好的,产品要是坏的厂家可以退货,我就不会卖出去。”
面对经销商与消费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积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从而避免了小矛盾升级为大冲突,化解了双方的纠纷烦恼。
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叶合营:“把客户当上帝,不仅要在销售商品时,更应该贯穿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而不是在交易完成后就对客户诉求敷衍了事,相互推皮球。这种一锤子买卖的思想是经营理念上的短视,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影响企业市场声誉,得不偿失。而经营者及时、主动化解纠纷,赢得顾客信赖和良好口碑,从而实现双赢,这又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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